【經濟日報/記者陳美珍/台北報導】2014/01/24


財政部瞄準全台豪宅,實施新一波打炒房計畫。財政部長張盛和昨(23)日宣布,
針對出售雙北市8,000萬元、其他縣市5,000萬元以上豪宅,未舉證成本者,一律改
按房屋售價扣除土地價值的15%,計算售屋所得課稅。
張盛和說,此舉如同是向房屋的實價課稅再推進一步。這項措施將於今年5月報稅
開始適用,全台豪宅都將受到衝擊。根據統計,符合這項標準的售屋案件,102年
度總計有1,496件。
張盛和昨天舉行新春記者會,宣布將實施兩項穩定房價的新措施。一是,財政部已
發函地方政府調高非供自住房屋的房屋稅率,凡是配合的縣市,將獲得增撥補助款
的獎勵;二是,去年出售豪宅的賣家,今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,如果沒有舉證成本
,只要被稅捐機關掌握售價時,即要改按房屋實價扣除土地價值的15%計算,不再
以較低的房屋評定現值做為計算所得的唯一標準。
以台北市售價3億元的豪宅為例,土地與房屋分別占售價的70%與30%,即土地售價
2.1億元、房屋為9,000萬元,若賣家未舉證買入成本,稅捐機關即可以9,000萬元
乘上15%,以1,350萬元做為售屋獲利課稅。適用40%稅率者,其售屋獲利應納所得
稅是540萬元。
財政部表示,過去稅捐機關未能掌握售屋者成本時,只能以房屋評定現值乘上各縣
市不同的所得額比率課稅。如台北市高級住宅為48%,假設上例3億豪宅的房屋評定
現值是2,000萬元,其售屋所得即是960萬元,同樣按40%稅率計算,應納售屋所得
稅只有384萬元,新制(540萬元)使其稅負上升40.6%。
張盛和指出,財政部每年均會就民眾出售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訂定售屋獲利的比
率,過去能夠出示買賣成本者,均按實際交易價課稅;不能舉證買賣成本,以房
屋評定現值的一定比率計算售屋獲利。
從今年開始,財政部新增一種售屋利得的計算方式,挑選豪宅採取按實價15%計算
售屋所得。首年試辦,只挑選雙北市售價8,000萬元、其他縣市5,000萬元以上房
屋做為課徵標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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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陳美珍/台北報導】2014/01/06
出售房屋的獲利,將逐漸走向「實價課稅」,財政部提醒民眾,買賣房屋
最好保留相關成本與賣價證明,便於日後舉證。
特別是賠本售屋或售屋獲利率低於財政部所訂課稅比率者,自行舉證買賣
成本,將是最節稅的方式。
財政部強調,所得稅法規定出售房屋者在計算所得稅時,應以實際價格申
報,目前由財政部訂頒的售屋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,僅適用於無法舉證成
本相關證明的售屋者。因此,一旦稅捐機關依據銀行貸款資料或向前、後
手交易者查得買賣價格,即會依據實價課稅,不會採計推估的所得。
財政部正在研訂102年度售屋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,將以房屋實際買賣價格
課徵售屋所得稅為主。據指出,台北市102年度出售非豪宅的售屋者,仍是
按房屋評定現值的42%計算售屋所得。以房屋評定現值200萬元的房屋為例,
若未舉證成本,稅捐機關是以房屋評定現值200萬元乘上42%,算出課稅所得
為84萬元後,再併入與其他綜合所得一併計算應納所得稅。
財政部指出,售屋者若實際獲利低於財政部訂定的推計所得比率,最好自
行舉證買進與賣出價格。
閱讀秘書/售屋所得額標準
出售房屋者,依據其能否出示買賣證明,目前有兩種不同的計稅方式,一是
推計、一是核實課稅。多數案件均採推計課稅。
推計課稅針對的是無法提出買進或賣出證明的售屋者,稅捐機關依據財政部
每年訂頒的「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」,推算其出售房屋的獲利。
售屋所得額標準每年會由財政部依據房產市場變化,訂定各縣市適用的課稅
比率。其所採用的稅基並非實價,而是按售出房屋的房屋評定現值,乘上財
政部訂頒的所得額推計比率,得出售屋所得後,再乘上個人綜所稅率。
舉例來說,台北市2012年個人售屋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,大安區為房屋評定
現值的48%。以出售一棟評定現值1,000萬元的房屋為例,應申報的售屋所得
是480萬元(1,000萬元乘上48%)。若適用綜所稅率為40%者,當年的售屋所
得稅即是192萬元(480萬元乘上40%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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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07/22
【聯合報╱資料來源:內政部地政司】
Q1:實價登錄由誰登錄?
A:買方有義務申報登錄。如果買賣物件委託地政士(代書)辦理登記,應由
  地政士申報登錄;若委託不動產經紀業者(仲介)代理成交,則由不動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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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6-28 11:00 AM 發言人室
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制度將於101年8月1日施行
100年12月30日總統公布之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、地政士法第26條之1及不動產經紀業
管理條例第24條之1有關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相關條文之施行日期,業
經行政院核定為101年8月1日。考量行政部門雖已於6月間於全國各地,對不動產業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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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經濟日報╱記者蘇秀慧/台北報導】
不動產實價登錄可望如期7月1日上路。由於房地產業界反映準備不及,5月中,
內政部一度打算延後至9月1日實施的實價登錄作業,但根據內政部呈報行政院
的最後建議,仍是7月1日如期上路。
據了解,行政院初步評估,對此日期「沒有意見」,將等行政院長陳冲正式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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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02/13
【經濟日報/記者徐碧華/台北報導】
行政院尚未訂定不動產實價登錄的日期,不過,內政部地政司司長蕭輔導昨(12)日表示,
登錄系統建制已完成招標,規定6月底前完成驗收,規劃7月1日應該可以實施實價登錄。買賣
移轉、預售屋和委託仲介租賃成交案件都要實價登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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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02/13
【經濟日報/記者徐碧華/台北報導】
去(100)年贈與移轉棟數3萬9,655棟,創下歷年新高紀錄。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
第10條規定,贈與額計算以贈與時的「時價」為準,內政部不動產實價登錄排除
贈與移轉案件,讓贈與仍有節稅空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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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02/13
【經濟日報/徐碧華】
馬英九總統倡議居住正義,實價登錄是方法之一。透過登錄房地產交易的實際
買賣價格,不動產交易資訊將透明化,降低資訊的不對稱性後,可以避免不當
哄抬房價,同時也為推動實價課稅累積資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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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/12/14
【聯合報/整理記者/何醒邦、賴昭穎】
Q1:何謂實價登錄?
A:未來不論是權利人、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,在完成不動產買賣案件
所有權移轉登記,三十天內須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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