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經濟日報╱本報訊】
臺南市安平區郭小姐來電詢問:夫妻間相互贈與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
,是否還須向國稅局申報?
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:依遺贈稅規定,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
入贈與總額,不須繳納贈與稅,惟贈與之財產如需辦理過戶及產權移
轉登記,仍須向國稅局申報,取得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後,至地政
事務所或其他登記機關辦理過戶。
【2011/08/05 經濟日報】
臺南市安平區郭小姐來電詢問:夫妻間相互贈與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
,是否還須向國稅局申報?
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:依遺贈稅規定,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
入贈與總額,不須繳納贈與稅,惟贈與之財產如需辦理過戶及產權移
轉登記,仍須向國稅局申報,取得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後,至地政
事務所或其他登記機關辦理過戶。
【2011/08/05 經濟日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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