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.05.06 09:54 am
 
埔里鎮王先生詢問:99年度兒子在校外租屋房屋租金支出及當年度
購買房屋向銀行借款支付利息,可同時申報為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
額嗎?

中區國稅局埔里稽徵所答覆:納稅義務人於課稅年度若同時有房屋
租金支出及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,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
第2目之6規定,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,不能列舉扣除房屋租金支
出。所以王先生申報99年度綜合所得稅時,僅能就房屋租金支出及
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擇較有利者申報列舉扣除。

【2011/05/06 經濟日報】
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中信房屋.中壢.海華.捷運.SOGO.店面.農地.工業地.徵收地.農舍.專案經理人 小羅 的頭像
羅宇炫(小羅)

中信房屋.中壢.海華.捷運.SOGO.店面.農地.工業地.徵收地.農舍.專案經理人 小羅

羅宇炫(小羅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 0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