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政新聞 同時出售多處自用住宅用地仍可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
發布單位 稅捐處
詳細內容 最近有民眾詢問,擁有多處自用住宅用地要出售,如何才可
以都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?
新竹市稅捐處表示,所謂自用住宅用地,指土地所有權人或
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,且出售前1年內無出
租或供營業使用的住宅用地。
如符合上述要件,土地所有權人只要將其持有的多處自用住
宅用地同日訂約並同日申報,合計面積不超過都市土地3公畝
或非都市土地面積7公畝內,均可視為「1次」出售,申請按
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。
如有任何土地增值稅疑義,歡迎民眾撥打5225161轉329-332
洽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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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宇炫(小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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