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市政新聞 | 同時出售多處自用住宅用地仍可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|
| 發布單位 | 稅捐處 |
| 詳細內容 | 最近有民眾詢問,擁有多處自用住宅用地要出售,如何才可 以都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? 新竹市稅捐處表示,所謂自用住宅用地,指土地所有權人或 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,且出售前1年內無出 租或供營業使用的住宅用地。 如符合上述要件,土地所有權人只要將其持有的多處自用住 宅用地同日訂約並同日申報,合計面積不超過都市土地3公畝 或非都市土地面積7公畝內,均可視為「1次」出售,申請按 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。 如有任何土地增值稅疑義,歡迎民眾撥打5225161轉329-332 洽詢。 |
- May 26 Tue 2009 19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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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新竹市政府》 同時出售多處自用住宅用地仍可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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