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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/李莉珩】
所有權人只有土地上建物(房屋)的所有權,但無法擁有土地。住戶只須繳納房屋稅,
不須繳納地價稅;雖然省地價稅,但每年須交付「地租費」給地主(通常是財政部國產
局),當做是土地的租金,地租費率通常是公告地價的5%左右。
由於地上權住宅只「買屋不買地」,因此售價相對一般住宅便宜,價位大多在區域行情
的七成左右,入住門檻較低。不過,這類住宅向銀行辦理房貸,通常貸款成數較低。
另外,此類住宅因沒有土地所有權,在轉手出售時也不必繳納土地增值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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