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網路地產王╱綜合報導】
   
稅季來臨,稅務單位提醒民眾,如果自辦市地重劃而無收益者,地價稅可望全免
,而未來重劃區完成後,地價稅還可減半徵收兩年。

■ 自地重劃 可省最多

為促進土地利用與發展,政府會以積極採取公辦市地重劃或鼓勵區域民眾自辦市
地重劃方式來辦理,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民眾的土地如果參與重劃,土
地稅方面是有減免優惠的相關規定。

該局指出,重劃地區內的土地,在辦理重劃期間致無法耕作或不能為原來之使用
而無收益者,地價稅可以全部減免;於重劃辦理完成以後,自完成之日起地價稅
還可減半徵收2年。

■ 免稅優惠 排除營業使用

不過要提醒民眾,如果土地在該重劃期間內仍提供營業使用,例如原來已建有房
屋、工廠仍繼續使用,或土地上供營業人營業使用的話,則不適用此優惠,仍得
繳納地價稅。

另外,如果辦理重劃期間,土地雖因使用而不能享有免徵地價稅,等到土地重劃
辦理完成後,仍然還是可以適用減半徵收2年的規定。除此以外,土地參與重劃
,因進行重劃時間均相當長,為保障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,稅法也規定,土地於
重劃完成以後第一次移轉時,土地增值稅還可以減徵40%,以鼓勵土地所有權人
積極配合政府土地政策之實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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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09/05/21 網路地產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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