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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02月26日蘋果日報
【賴心瑩╱台北報導】中信房屋板橋市南雅加盟店,五年前接受委託
賣屋時,因買方出價比賣方屋主高,店長游家閎夥同業務司維平、吳俊
泓,由游出面買下房屋,然後在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前轉賣給買方,佯
裝屋主直接出售給買方,賺差價三十五萬元。
三人合撈46萬元
事後前屋主到該店工作得知此事告上法院。台灣高等法院昨依詐欺取財
罪判三人各二月徒刑定讞。
該房仲店目前改為加盟東森房屋,昨店內員工拒絕回應此事。事實上三
人除賺取三十五萬元差價,還向前屋主王炳順收取十一萬兩千五百元仲
介費,共計四十六萬兩千五百元。三人雖各遭判刑兩月,均可易科罰金
,共罰十六萬兩千元。
二○○五年間,王炳順、陳素玉分別委託賣屋、買屋,陳女願出價四百
一十萬元買王屋,游先以三百七十五萬元買下再轉賣陳女。法官以該屋
一買一賣的時間重疊,認定游等三人故意詐騙賺取價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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